2月10日,卫健委和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据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简称《导则》)适用于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或临时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项目。
选址和建筑设计方面,《导则》指出,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应当遵照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链、隔离易感人群的基本原则,满足传染病医院的医疗流程要求。
应急救治设施建设应当结合当地和项目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选用快速有效的建设方案。严控院内交叉感染,严防环境污染,确保医疗机构安全、高效运行,做到生物安全、环境安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质量可靠和经济合理。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为患者提供安全便捷的就医环境。
《导则》明确,新建工程项目的选址宜位于地质条件良好、市政配套设施齐备、交通便利地段,并远离人口密集区域。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选址应当位于院内相对独立、能设置独立出入口的区域。拟改造建筑应当基本满足传染病医疗流程,满足机电改造基本要求。在单独建筑物内局部改造应急收治区时,应当设置在建筑内便于隔离且有独立出入口区域,并应当满足《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GB/T35428)规定。
《导则》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特性,应急救治设施应当严格按照传染病医院的流程进行布局。严格实施医患分区,结合卫生安全等级分为清洁区、隔离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相邻区域之间应当设置相应的卫生通过或缓冲间。
建筑设施布局应当与组织气流有效结合,严格控制空气按不同压力梯度由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单向流动。
《导则》提出,严格规划医务人员与患者的交通流线,清洁物流和污染物流分设专用路线,严防交叉感染。应急救治设施应当结合实际需要设置负压病房和负压隔离病房。病房与医护走廊之间的物品传递应当采用双门密闭联动传递窗。
病人转运路线宜考虑无障碍通行转运病人。鼓励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新建工程项目宜采用整体式、模块化结构,特殊功能区域和连接部位可采用成品轻质板材,现场组接。
《导则》指出,应当选用耐擦洗、防腐蚀、防渗漏、便于清洁维护的建筑材料。机电专业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布线应当与建筑功能及结构布置相匹配,利于快速安装,保证医疗使用效果。机电管道穿越房间墙处应当采取密封措施。
结构方面,《导则》明确,应当根据建筑形式、使用时限、使用要求等具体情况确定结构可靠性目标及抗震设防标准。结构形式选择应当因地制宜,方便快速加工、运输、安装,优先考虑轻型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轻质结构应当充分考虑抗风措施,构件连接安全可靠。结构主体应当防渗、防漏及密闭。采用轻质房屋时,荷载较大的设备应当在首层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