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法〔2021〕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林园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住建部法规司《关于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数据的函》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请各部门报送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此次报送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两大类数据。 附表1中省级的行政处罚数据由厅相关处室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谁下达、谁统计”的原则进行统计,附表2中省级的行政许可数据由厅审批办负责统计。 附表1中“市级”的行政处罚数据为市本级(不包含区级)的数据累加;“市、县级”的行政处罚数据、行政许可数据为市本级、所辖区级、所辖县级相关部门的数据累加。请市(州)各部门组织所辖区县相关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二、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请市(州)各部门、厅相关处室于3月25日前,填写附表1、2,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扫描后发送电子邮箱:jlsjstfgc@163.com或微信群:吉林省建设法制工作群、吉林省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厅法规处负责全省数据汇总,向住建部报送。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大案卷自查评查力度,以此次报送执法数据为契机,规范存量和新增执法案卷归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郝根根 联系方式:0431-82752355、1739002650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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