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法〔2021〕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城管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大队): 我厅根据《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对2019年版执法文书重新整理修正,形成《吉林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21年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推广应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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