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创新工作方法
长乐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从12345便民服务网、12309检察服务网抓取与公益诉讼相关的举报线索,获取群众诉求;以现有长乐区智慧河长综合管理平台为切入点,将河长巡河事件、长乐各主要河道、水闸、水库等处的高清探头视频信息纳入平台数据库,形成对长乐水系以及岸线周边生态的综合保护;将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的行政执法数据导入大数据平台,打通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快速通道。实现“互联网+监管”平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长乐智慧河长平台的数据互通共享,公益诉讼线索全覆盖。
平台建成以来,已收录群众投诉、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基础线索数据30余万条;并从中推送有效线索900余条,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1件,制发检察建议31份。创新性地提出“线上检察监督”的司法新理念,依托智慧河长平台内的检察监督功能,将监督环节前置。对河长办巡河事件中涉及河道侵占、河流污染等问题线索,通过调看巡河轨迹、监控录像、事件记录、查处情况等,根据公益损害程度、发展态势进行分层级处置。目前已启动线上检察监督流程3次,充分发挥了检察监督的协调作用,避免矛盾扩大,及时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大数据”回应群众诉求
长乐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平台发现群众诉求集中的案件线索,运用可视化技术将线索数据在地图上以热力图形式叠加比对,发现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自动语义分析、深度学习算法等实现风险排查和疑点推送、推荐研判策略,提高研判效率。
在查办理一起危害道路公共安全的案件时,办案人员根据道路沿线的群众举报信息,迅速整理出12条涉嫌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线索;根据举报线索中的详细信息,发现行政机关虽有整改意愿但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整改到位,后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凝聚各方合力排查损坏道路5.5公里,修补路面坑槽42处,道路通行状况得到大幅改善,圆满解决了该路段的通行安全问题。
“大数据”丰富履职途径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而大数据技术又为司法工作注入新的活力。长乐区检察院在通过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部门共建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的过程中,实现以法治大数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监督的作用。
同时,突出法律监督属性,充分到位绝不越位,把握对行政执法行为“不参与、不干预”的行动原则,只是在达到分析研判指标基础上,对重大事件进行分析,开展相应的公益诉讼工作。对于还未造成严重危害或行政执法机关存在轻微疏漏的问题,通过线上平台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对检察监督的接受度;对于行政机关执法确有困难的案件,充分发挥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协调、磋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职,构建法治保障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林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