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2022/04/264749
作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导读: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沪建建管〔2016〕41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沪住建规范〔2021〕5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沪建建管〔2016〕41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0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文章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