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全网通办、“一次办好”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加快档案资源数字转型,全面开展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实现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要求,积极适应建筑业信息化发展需求,日照市结合业务实践,创新编制《日照市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档案电子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全市城建档案归集管理服务迈入数据赋能新阶段。
该《细则》分总则、组织管理、标准规范、技术应用、立卷归档、验收移交、考核监督和附则等八个章节,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定义、细则实施范围、全市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及项目参建各方的职责任务,系统地对工程档案电子化工作的组织管理、标准规范、技术应用,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验收移交及档案数字化、档案移交双轨制或单轨制实施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强化了监督考核内容。
该《细则》着眼实际,突出创新,一是创新实施市建设电子文件归档平台对接市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审批电子文件一键流转、数据共享,避免了建设单位多跑腿和重复上传,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二是为破解联合验收时限短、工程档案量大周期长的难题,积极探索工程档案分阶段验收、全过程监管新模式,借助工程档案电子化,以在线方式将档案服务融入工程建设全过程和提升营商环境中,进一步丰富档案服务场景,拓展档案服务方式。三是首次将工程档案电子化工作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监管考核,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智慧住建、信用体系评价、工程项目评优树先等领域实施有效监管考核。四是充分考虑各区县、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规划了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全面覆盖的工程档案电子化工作实施路径,为接下来全市工程档案电子化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开了良好局面。
下一步,日照市将围绕《细则》实施,认真抓好宣贯培训,稳妥开展试点推广,持续完善建设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平台建设和功能完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档案电子化工作高标准、高水平发展,积极为服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贡献档案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