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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04/1416929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导读:各有关单位:按照《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花建质〔2021〕9号)安排,我站随机抽取了19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分别派出3个检查组,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期间,对项目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花建质〔2021〕9号)安排,我站随机抽取了19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分别派出3个检查组,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期间,对项目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抽测;建筑材料抽检;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检测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施工质量;应用混凝土试件植入芯片技术及使用“混凝土质量动态追踪和监管系统”情况;标准养护室或养护箱的设置情况;常见质量问题的执行情况;建筑节能的施工情况;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帐的执行情况;勘察、设计质量行为及文件的检查情况;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检查情况等。

  二、检查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工程质量多数保持平稳的状态,但个别工程仍存在一定问题。检查组对工程管理薄弱环节及存在质量隐患的项目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

  本次检查抽检钢筋原材126组、抽检防水材料7组,抽检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回弹抽测混凝土构件93个,其中3个混凝土构件回弹值异常,已要求参建各方进一步检测验证。

  本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共对19个项目均发出《监督执法抽查通知书》,提出检查意见281条。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其中3项工程进行广东省房屋工程施工质量违规行为记分处理,对6项工程进行信用记录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混凝土工程:现场未能提供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混凝土修补记录;剪力墙脚部存在蜂窝现象;地下室顶板个别部位有渗漏的情况;窗台立侧板钢筋未与上部结构连接,立侧板混凝土不密实,与上部接口不密实;剪力墙与梁节点边未设置混凝土分隔网。

  2.钢筋工程:预制管桩桩芯锚固钢筋松动;剪力墙因外架悬挑梁穿越导致露筋,未提供外架悬挑梁穿越结构的设计意见;剪力墙打凿后存在露筋现象未能及时修复;剪力墙柱与梁节点处柱箍筋间距过大;部分梁的一排钢筋与二排钢筋间距过大;板钢筋绑扎存在跳扎、漏扎的问题。

  3.砌体工程:首层墙体高度大于4米,未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墙体水平长度大于5米的未设置构造柱。

  4.防水工程:防水卷材进场复检指标不齐全;屋面防水未按要求留设伸缩缝、并填缝。

  (二)标准养护室方面

  抽查标准养护室混凝土试块养护情况,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标准养护室温湿度未满足规范要求;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未按要求放置到楼层养护,全部放在养护室养护。

  (三)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方面

  抽查分部验收资料、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勘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项目未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与技术审查报告;部分项目现场未提供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授权签字书和承诺书;未提供勘察、设计单位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部分项目未提供设计交底;部分项目的负责人未体现到参与试桩。

  (四)建筑节能施工方面

  部分项目未提供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未能提供建筑节能监理细则;未组织建筑节能分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未提供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施工日志未体现到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内容;未提供建筑节能或绿色建筑施工方案;蒸压加气砼砌块检测报告抗压强度、干密度、导热系数三个指标不在同一份报告中体现;未提供建筑节能材料管理台帐。

  (五)违法分包、转包检查方面

   部分项目现场未放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支付证明。

  (六)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未提供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架构表;建设、监理单位未提供工资分账管理制度;未提供分包单位委托代发工资委托书;工人考勤和工资支付情况未进行公示;工资支付表未经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现场抽查工人的实名制和考勤情况,存在工人无实名制登记和考勤不规范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些问题涉及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如不及时查处,将影响我区建设工程总体质量,为做好下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质量问题整改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特别是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应制定针对性措施,尽快落实整改,消除质量隐患。二是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回头看”,返工后由各方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所有问题及时闭合。

  (二)加强建筑节能方面的管理

  建设各方应严格要求建筑节能工程按图施工,建立节能材料检测台账,按照节能检测标准严格做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检测工作;做好工程现场的建筑节能公示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

  (三)全面开展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工作

  建设各方应积极开展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工作,制定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方案,加强落实常见质量问题治理,结合近期我站开展的在“质量月”观摩,采取样板引路等现行有效方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四)加强对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养护箱的抽检力度

  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做好试件养护工作,控制好养护室温度、湿度,严禁代养护等行为,确保养护试件情况真实有效。

  (五)加大对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检查的力度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强化职责和意识,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我站将继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检查力度,狠抓落实,防患未然,为行业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平稳安定打下坚实基础。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我站将继续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执法力度,针对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工程采取警示约谈、省动态扣分、记录不规范行为、行政处罚等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切实保障全区工程质量。

  特此通报。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1年12月13日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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