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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2023年1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

2023/04/1418804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导读: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2023年1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23〕11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2023年1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23〕11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关于材料综合价格

  (一)建设工程各专业主要材料价格,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我局发布的花都区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附件1、2)计算,或由甲方(或监理工程师)与乙方协商按实计算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及规定,凡是采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和我局发布的花都区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中的材料,生产厂家在供货时必须向购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以及进入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每批件、捆、盒)产品应附有合格证。

  二、关于人工费

  各专业工程人工费动态调整均按穗建造价〔2023〕11号文执行。

  三、关于机械台班价格问题

  各专业工程机械台班价格动态调整均按穗建造价〔2023〕11号文执行。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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