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花都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承发包行为和落实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区治欠办关于印发《花都区建筑领域劳动用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区委常委会议精神,现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承发包行为及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自 2022年4 月6日至 6 月 1 日前,在全区开展2022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承发包行为及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对象为花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承发包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挂靠、转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工程等违法违规情形,具体检查内容详见《在建工程承发包行为检查表》(附件1)。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建筑施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检查内容详见《在建工程实名制管理检查情况表》(附件2)。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宣贯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8日)
组织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召开视频宣贯会议,阐明本次行动的检查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8日至4月14日)
全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对照《在建工程承发包行为检查表》、《在建工程实名制管理检查情况表》检查内容组织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建筑施工承发包行为以及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等满足要求,并留存资料于项目现场备查(建设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在建工程承发包行为检查表》、《在建工程实名制管理检查情况表》以书面的形式送到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楼资料室、电话:36898108)。
(三)专项检查阶段(2022年4月7日至5月15日)
我局将组成7个专项检查组对照《在建工程承发包行为检查表》、《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表》的内容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企业进行限时整改。
(四)全面整改阶段(2022年5月15日5月20日)
各参建责任主体对前期排查到的问题开展整改,建立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承发包行为及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组织作重点约谈和行政处理,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5 月 21 日至 6 月 1 日)
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主要工作做法和措施,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要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四、检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各相关责任企业做好自查工作。受检项目的责任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二)受检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需在检查过程中提供自查自纠结果的相关支撑材料供检查组核查。
五、检查结果
由区质监站建立检查台账,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以检促管,形成管理闭环,于2022年6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书面总结对外公布。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