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新怀赴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调研督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承留镇、思礼镇、沁园街道办事处等一线查看问题整改成效,并听取了济源示范区工作汇报。李新怀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排查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毫不松懈做好当前整治各项工作,坚守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李新怀要求,一要坚守底线意识。近年来,全国多次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湖南自建房倒塌事故深刻教训,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百日攻坚”圆满完成。二要聚焦重点房屋。济源要结合自身特点,在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既定目标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既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房屋,同步开展“回头看”工作。三要形成合力。不断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新机制,压实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责任,积极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和专业优势,共同推进百日行动。整治任务要分解到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属地+行业部门”双交办的方式予以督促整改。四要治旧控新。济源示范区建成区自建房比例高,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房屋要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妥善实施分类处置。同时,针对自建房呼声高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格控制增量。五要确保整改质量。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发挥好“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落实停用、撤人、封房、设置警示标志等管控措施,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六要探索建立管控长效机制。及时梳理排查整治过程中好的做好、典型经验,通过不断完善法律规章制度,探索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和风险分摊机制,实现房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七是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对信息的比对、符合,确保排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同时,要尽快将排查数据全面归集到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平台上,逐栋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确保排查结果可追溯,排查一户建档一户,整治一户销号一户。八要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建立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用好举报奖励资金,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普及房屋安全常识,营造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