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和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等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鄂州市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9月14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晓光,联系电话:027-60670782,传真:027-60670755,邮箱: 2501808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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