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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组织开展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通知

2023/04/1815129 作者: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导读:为准确贯彻执行《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标准》,经研究,我站定于近期开展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贯彻执行《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雕塑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92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评测监管办法>的通知》(湘建价信〔2020〕32号)要求,经研究,我站定于近期开展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时间

2022年 2月22 日至 23日,每日上午9点开始,共2天。

二、评测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桔园路125号省造价总站一楼会议室。

三、检查内容

(一)符合《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城市雕塑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有关规定;

(二)软件的功能满足当前计价工作的需要。

四、评测对象

申请软件评测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国注册的具有软件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有与软件开发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软件开发人员和专职售后服务人员;

(二)能够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申请评测的软件已在软件登记机构进行软件版权登记。

五、申请流程

申请此次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软件公司需在 2月 18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省造价总站405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一)填写《工程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申请表》(见附件);

(二)计价软件开发单位或被授权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三)拟测评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版权有效证明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并备完整软件一套。

六、评测安排

(一)评测当天,软件公司抽签决定评测顺序,并进行测算情况汇报(同步演示软件操作);

(二)专家组根据评测情况作出结论。

七、注意事项

凡使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计价软件的单位或个人, 将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评测监管办法>的通知》(湘建价信〔2020〕32号)有关规定,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

联系人:徐建辉、贺源

联系电话:0731-84165415(405室)、0731-85661702(406室)


文章来源: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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