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审批管理科合署办公)
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和对外联络;拟订机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拟文、政务督办、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人事、档案管理、宣传和信访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安保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管护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实施组织党委日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评优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负责实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督办和内审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的相关工作。
二、房地产业管理科
拟订区住房建设规划;拟订和落实全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测和分析;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评估、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评估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协调公共配套设施移交;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三、房屋和物业管理科
负责房屋使用和维护(含安全鉴定、房屋修缮、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泥砖房改造、白蚁防治、应急抢险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防空袭中重点建筑物抢修抢建的行政管理工作;统筹和规范政府公房管理,负责直管房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地产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物业行业管理发展规划;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许可及后续监督管理;指导前期物业服务工作;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科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外地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企业进入增城从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组织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负责本区建筑业企业、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市场行为管理;负责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和建筑业执业注册类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劳动保险金统筹管理;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和技能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和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的工作;对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造价咨询企业、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文件的编制、审核的管理等;实施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造价人员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本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和抽查。
五、工程质量安全科
拟订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应急管理;负责工程现场建筑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负责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监管工作;核发《广东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负责推进施工过程绿色施工;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导建设工程评优工作;参与“三防”工作。
六、城乡建设科
负责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建设;组织编制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规划和养护维修运营计划;组织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比选;统筹编制和审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组织实施大中型公共建筑、城市路桥(含照明、管线走廊)、公共设施、城市环境等项目建设(含新建、大中修和改扩建)和维护;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统筹协调电力设施、消防站规划建设;参与重点区域公共地下空间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变更审批;协调拨付工程进度款;参与工程结算和决算;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涉及的城市道路开挖计划和开挖许可的审核,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参与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信息系统管理;负责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管理;负责相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同应急部门定期对应急庇护场所进行动态检查维护及安全性评估;负责统筹指导辖区内名镇名村、美丽乡村、中心镇等村镇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
七、计划财务科
组织部门预决算编制、调整及公开工作;负责各项专项基金及征收退费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和监督管理;协调建设工程项目的结算、决算工作;指导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协助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财经等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自有资产和收费年审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