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
全区各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上述工作要求,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和做好自查记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期限及措施,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自查情况记录要建立档案,存放在项目现场备查。对开展自查不力的,一旦发现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二)监督抽查
1.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开展在建在监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日常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组织勘察设计领域的专家组对在建在监建筑工程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我局列出抽查项目,通知项目将受检资料(详见附件)形成电子材料送到指定地方。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分别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规范行为、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和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措施处理。对情况严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检查对象
增城区内2022年以来开展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技术服务机构落实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执行绿色建筑、抗震设防、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配套充电设施、通信设施等标准情况,执行消防安全性、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等标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真实、可靠的工程勘察设计依据和相关资料。
(二)勘察、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工程勘察单位要强化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和土工试验管理,保证原始记录和试验数据可靠、真实和完整,严禁离开现场进行追记、补记和修改记录等行为。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内部严格校对、审核、审定并按要求签字签章后,方可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三)施工图审查单位应不断完善内部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
(四)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纳入重要工作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具体监督。加强对工地现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核查,发现施工现场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应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各方主体项目提供材料清单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各方主体项目提供材料清单
一、建设单位提交受检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
(一)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所在单位,变更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相关单位提交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
(一)立项文件、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等设计依据性文件;
(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资料:
(一)勘察报告和土地试验原始记录;
(二)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相关专业计算书。
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交的材料:
(一)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与技术审查报告(已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