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20)12号)施行限期即将届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要,我局对原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2023年1月18日前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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