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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2023/04/1918235 作者: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导读: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见附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考生: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见附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通告》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专业、相近专业参照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中的《专业对照表》。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专业考生应具备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两年以上,非毕业年限和工作经验。相近专业考生应具备施工管理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二、工作安排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具有淄博市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淄博市的方可在淄博市报名参加考试,一经选择报考地不能修改。

报名考试实行网上报考,有关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通告》及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17753310749.2302552;咨询邮箱:2278008068@qq.com。

咨询服务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1-62567262。

三、纪律要求

(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本市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采取实地核查、承诺核实、部门联合调查等方式进行。经查实应试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要求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毕业证等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辖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严密组织考试,严厉打出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应试人员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关注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及提示,严格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授权其他单位和组织从事代理报名、资格预审或者培训工作,请各有关企业和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影响正常报考工作。


文章来源: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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