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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

2023/04/2021847 作者: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导读:巩固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果,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园区、宜州新区管委会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桂建发〔20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0号)精神,巩固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果,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明确招标人首要责任

(一)加强内部管控。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招标活动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在制定招标方案、组织招标活动、处理异议和配合处理投诉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监管;在招标项目实施前,实行廉政提醒,签署廉政承诺书,明确招标人员的廉政具体要求;完成项目招标递交项目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时,同时提交《违规插手干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登记表》。

(二)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规定使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各类招标文件范本;科学设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项目主要人员的业绩和奖项要求;不得设置超出招标项目本身规模和质量标准的资质、业绩和奖项要求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业绩、技术、商务、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得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所有制、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奖项、歧视中小企业等不合理投标条件,或将上述条件纳入信用评价指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三)规范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应包括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项目业绩、奖项、资质情况、否决投标原因、异议投诉渠道和方式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发布媒介发出中标公告,将中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包括评标委员会名单及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原因等内容。

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一)规范投标人行为。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出租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伪造变造资格或资质证书谋取中标;不得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或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其他潜在投标人或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二)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通过招标代理诚信评价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履职行为动态评价监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照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规范履职行为,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过程以及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对于同一个项目,不得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

三、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一)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队伍建设。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配足配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内部廉政教育管理,并抓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依法监管的能力。

(二)加强评标专家监管。切实加强评标专家准入管理,对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进入河池市评标专家子库前必须通过电子化上机操作、笔试考试合格,方可登录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提交入库申请。失信人员、有犯罪记录人员不得进入评标专家库。加强对评标专家日常管理,评标专家每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暂停其参与评标;对因存在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考核扣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清除出评标专家库,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今年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21〕1号)第四条规定的工程项目,应当执行远程异地评标。推行“互联网+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构建智慧监管场景,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开评标全过程视频作为电子档案归档。

(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每年按照不少于50%的比例对招标文件进行核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将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清除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的行为列入主要监管内容。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部门、地址、电话、网站、邮箱、投诉书范本等;督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及时上传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至交易系统存档、备查。

(五)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查办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合力,提高案件查办的震慑力。



文章来源: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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