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春节后复工复产以及强化全国“两会”和清明假期期间安全防范的要求,我局定于3月上旬开展2023年第1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落实“六个一”制度情况(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定一个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强调,开展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做到有备无患,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设备设施的全面维护检查),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对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开展检查情况。
(二)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基坑(沟槽)开挖、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复工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施工安全管理,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情况。
(四)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情况。特别是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情况和办公区宿舍区搭设情况。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标准节、主要部件是否连接、紧固,多塔同时作业是否采取防碰撞措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等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以及附墙,顶升验收等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六)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参建责任单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情况,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仪安装及在线使用情况,确保所有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玉林市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是否按要求落实各项抑尘工作措施等工作情况。
(七)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查每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规定、无欠薪承诺书签订情况、“一金七制度”以及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应发工资确认支付表的通知》等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挖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依法查处“三包一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例。
(八)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现〔2018〕843号)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项目资质设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设置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是否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的抽取是否符合规定,评标过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发布信息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及时;招标人是否依法受理并处理异议;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受理并及时处理招投标相关投诉和违法违规问题;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问题。
(九)其他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结合玉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做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化管理以及创建宣传工作,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等情况。
二、检查领导组成员及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家强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剑锋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小栋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质安站站长
李钦成 市消防抗震站站长
庞志军 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
谢春民 市质安站副站长
梁 值 市质安站副站长
(二)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检查组:检查玉林城区西片区
组 长:陈小栋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质安站站长
副组长:庞志军 市住建局建管科副科长
组 员:曾建基 市质安站高级工程师
蔡朝莹 市质安站高级工程师
彭闯良 市质安站工程师
宋佳鸿 市消防抗震站助理工程师
起重机械专家一名
(联络员:彭闯良186****7257)
第二检查组:检查玉林城区东片区
组 长:谢春民 市质安站副站长
副组长:黄振国 市质安站站长助理
组 员:卓敦强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员
庞晓海 市质安站起重机械管理负责人
胡又天 市消防抗震站助理工程师
起重机械专家一名
(联络员:黄振国186****2866)
第三检查组:检查玉林城区保障房
组 长:梁 值 市质安站副站长
副组长:吴 颖 市质安站高级工程师
组 员:何桂黔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员
李正文 市质安站工程师
藤晓伟 市消防抗震站助理工程师
起重机械专家一名
(联络员:吴颖133****8153)
第四检查组:检查玉林市项目招标情况
组 长:李钦成 市消防抗震站站长
副组长:李宗谦 市消防抗震站办公室主任
组 员:李安宇 市消防抗震站工程师
李起业 玉东新区建设局工程师
谭海军 广西三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络员:李安宇189****6307)
三、检查时间
从本通知下发即日起至3月底。
四、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施工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第1季度开展检查期间,各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自查自纠不间断进行;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保持高压态势。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开展检查中要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停工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对在全国“两会”和“清明”期间发生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个人,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行政处罚裁量权范围内一律予以从重处罚;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失信联合惩戒、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典型事故曝光等制度措施等手段加强督促检查,有力保障专项整检查有力有序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