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询价方式确定2022年绿色建筑标识认定服务等3个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分别报价。
一、委托事项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和 服务质量要求 | 项目完成时限要求 | 控制价 |
2022年绿色建筑标识认定服务 | 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评审、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初审推荐、报送信息等工作,形成年度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认定项目质量评估报告。 | 2023.12 | 5万元 |
福建省节能低碳建筑实施路径研究 | 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要求,开展省内外广泛调研,总结绿色低碳试点经验做法,系统研究福建省民用建筑能效提升路线图、城乡建设碳排放编制方法、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实施要点、建筑能耗监测和运营评估机制以及绿色建筑四新技术推广目录编制等关键问题,形成福建省节能低碳建筑实施路径研究报告。 | 2023.11 | 20万元 |
编制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图集 | 经调研与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图集。 | 中标后120天内完成 | 25万元 |
二、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由磋商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接主体。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具有相关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履行合同和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四、报价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 |
报价(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报价人(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五、报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近三年承接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类似项目成果;
(三)拟承接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承诺、完成时限等);
(四)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对报价人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应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三)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
(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七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0591-876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