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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征集2022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2023/04/2316092 作者: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导读:各区住建委、各行业学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践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文件要求。

各区住建委、各行业学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践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征集2022年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且适合在本市推广应用,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能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充分体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满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

2.申报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必须是成果持有单位且具备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不得存在成果权属争议。

3.具备必要的应用技术标准、规程、工法、操作手册、设计标准图集、使用维护管理手册或技术指南等完整配套且指导性强的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且已在两项以上建设工程应用。

4.具备有效期内的全项型式检验报告。

5.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提供鉴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相关机构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6.列入国家及我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中限制和禁止使用产品和技术不予接受申报。

二、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及法人代表简介;

4.申报人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同时必须是推广项目知识产权持有单位,没有成果或其权属的争议;

6.鉴定证书(评估报告)及全套鉴定(评估)材料;

7.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

8.标准化应用文件(应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标准图集、使用维护管理手册、技术指南等);

9.经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等;

10.两项以上建设工程应用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时间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21118日止。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区住房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本市工程建设行业协会、学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工程建设行业局级企事业单位可直接申报。各单位推荐或申报科技成果不得超过2项。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登录“天津市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平台”(网址http://60.29.202.202:1060/),点击“企业登陆”前往“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初次登录需要进行法人用户注册)。

(三)在线申报。登录成功后在“天津市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平台”门户底部点击“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模块,在线填写《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各项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

(四)报送纸质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纸质版,附相关证明材料,采用A4纸软皮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20221118日前报送至绿建中心科技推广科。

五、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顾叶飞 022-28468622

绿建中心:宋春生 022-23301839

绿建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

特此通知。

20221026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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