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56号),安排我省2023年中央财政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2,234万元。主要用于梅州市大埔县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中央示范专项工作开展。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将补助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3年5月6日— 5月12日(公示期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俊桃,020-8313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