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根据《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运用管理办法》,现面向全省征集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征集范围
本次项目需求征集,应聚焦建筑业转型升级、住房品质提升、绿色低碳建筑、新城建、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装配式建筑、韧性城市、城乡建设信息化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当前面临的关键核心、“卡脖子”的技术痛点难点堵点,需求目标清晰、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科技项目,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四个科技类别。
二、项目支持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厅安排资金予以引导、激励行业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根据项目来源可分为政府出题类和企业出题类(含奖补和无奖补两类)。
(一)政府出题类。经验收通过后由住房城乡建设厅予以资金补助。
(二)企业出题类。申报奖补类型的,经验收通过后由住房城乡建设厅按单个项目不超过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助;申报无奖补类型的,纳入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项目库管理,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其成果纳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
三、需求方资格
(一)政府出题类。由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作为需求方。
(二)企业出题类。由登记注册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对关键核心技术、关键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技术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链企业创新发展;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或“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作为需求方。 需求方不能作为后续自身需求项目的揭榜方或参与揭榜方。其中:
1.奖补类。必须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申报年度的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且申报的项目必须以需求企业投入为主,单个申报项目资金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2.无奖补类。由需求企业全额投入,且单个申报项目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四、项目填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数量。“揭榜挂帅”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无论政府出题类还是企业出题类的单位,均应遵循宁“精”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需求,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推动资金精准投放、择优奖补。
(二)明确申报要求。各单位按照项目需求申报表(附件1、2)中的各项要求,详细填写申报理由、需求目标、拟解决技术问题、考核指标、预算金额、完成时限、“里程碑”节点等内容,并将相关情况简要填入汇总表(附件3)中。其中,企业出题奖补类项目在申报时,应明确是否同意调剂至无奖补类项目。
(三)提供审查要件。企业出题类需提供主要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需求查新情况以及本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证明(仅申报奖补类提供)等审查要件。
四、其他事项
(一)流程介绍。“揭榜挂帅”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需求征集、榜单编制、榜单发布、公开揭榜、揭榜公示、签署“军令状”、实施管理和考核验收等流程。项目需求征集完成后,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充分论证,择优遴选出应用面广、指标明确、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作为后期招贤揭榜的重要依据。
需求榜单、补助金额和申报揭榜等工作详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09:00点前将项目需求申报表的纸质盖章版(含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报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楼207办公室,扫描件和word文档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表(政府出题类)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申报表(企业出题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吴俐君,028-85370650,17644592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