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企业发展,提高“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推进“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在资质许可、信用评价、招标投标等工作中的有效运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平台”工程项目数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
(一)数据定级规则。根据全国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分级管理规则,工程项目数据按照数据审核部门层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数据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B级数据由地级以上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C级数据由县(市、区)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D级数据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二)数据定级升级方法。
1.定级。工程项目数据由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向“平台”推送,在“平台”自动分级,区、县(市)审批的项目自动定为C级,市(地)级审批的项目自动定为B级。“平台”历史数据和企业通过“平台”补录的工程项目数据,定为D级。
2.升级。工程项目数据从D级升为B级的,需经市(地)级住建部门在“平台”上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数据从D级升为C级的,需经区、县(市)级住建部门在“平台”上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数据申请从B级或C级升为A级的,需市(地)级住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住建厅审核确认。
有意向申请住建部资质或投标外省工程的企业,可以申请将工程项目数据升级为A级,其他数据无需升级为A级。
二、工程项目数据补录
工程项目数据分为两种补录形式:
(一)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补录。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后的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整体或部分流程的补录,均统一从各地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办理,各地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数据向“平台”推送,在“平台”自动分级。
(二)通过“平台”补录。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前、已竣工的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通过“平台”补录业绩端口进行补录,补录工程项目数据经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
三、工程项目数据勘误
(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勘误。申请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项目所在地市(地)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向省住建厅提出书面申请,由省住建厅进行勘误。
(二)其他信息勘误。申请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项目所在地市(地)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向省住建厅提出书面申请,省住建厅确认后向住建部提出书面勘误申请。经住建部同意后,由“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单位按照勘误内容进行修改。
四、工程项目历史数据治理
从2023年9月1日起,开展工程项目历史数据治理工作,由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对D级数据进行定级,2024年1月1日前未通过审核确认的D级数据,我厅将删除“平台”上的展示信息,并报请住建部删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展示信息。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数据管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监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项目信息监管,确保进入“平台”工程项目数据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地住建部门应明确2人及以上在职在编人员负责工程项目数据管理,各市(地)住建部门统一向省厅提交申请表,申请管理权限,因工作调整需变更授权人员时,应申请变更。工程项目信息定级、补录、勘误时需要标注确认人员、所在部门相关信息。请各地2023年7月21日前将汇总表报至省厅建管处。
(三)2023年9月1日前,我厅将统一组织历史数据治理工作培训,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刘志泉 13074550466
哈尔滨市住建局:刘利剑 0451-87383186
齐齐哈尔市住建局:李鑫 0452-2796417
牡丹江市住建局:尚千 0453-6171934
佳木斯市住建局:王焓 0454-6715035
大庆市住建局:李照霞 0459-6293617
鸡西市住建局:杨百超 0467-2183098
双鸭山市住建局:孙春梅 0469-4285016
伊春市住建局:黄志强 0458-6167636
七台河市住建局:李殷实 0464-2943911
鹤岗市住建局:曲硕 0468-3415813
黑河市住建局:李宏戬 0456-8248820
绥化市住建局:茹磊 0455-8317069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住建局:李新立 0457-2124708
省厅施工、监理项目数据咨询电话:0451-53624636
省厅勘察、设计项目数据咨询电话:0451-5362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