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调度视频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部署讲话,各省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推动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取得积极成效。从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的两轮督查评估及工作调度情况看,4个多月的集中攻坚有效整治了城镇燃气安全全链条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但由于各地工作基础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与全覆盖、无死角要求还有差距,部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治需要持续跟进,部分地区在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会议强调,城镇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安危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工作专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统筹做好当前集中攻坚和后两个阶段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全力完成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一是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春节”“两会”期间,各地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继续层层压实责任,紧盯重点环节,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好送气服务人员的监督员、检查员、宣传员作用。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和投诉核查机制,对举报燃气安全的线索快速核实、重奖快奖。
二是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消存量、控增量机制。切实管控好风险隐患,坚决落实“有隐患不用气,用气没有隐患”要求。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整改真正“清仓见底”。严控增量安全隐患,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推进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遏制新的安全隐患产生。
三是更好发挥监管执法震慑作用。突出重点从严监管执法,紧盯生产经营“问题气”和问题燃气具、违规从事燃气工程、安全管理弄虚作假等问题,采取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和“一案双罚”等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加强联合监管执法,提高震慑效力,强化以案示警,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是推进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气瓶充装许可管理、燃气具及配件市场监管等规定。完善燃气产品标准,提高燃气具产品及配件安全要求。强化规划引领,制定燃气发展规划,有序优化燃气厂站设施布局,科学引导行业市场整合,因地制宜推进“瓶改管”“气改电”。加强科技研发,聚焦绿色、低碳、智能、安全,创新和推广应用一批燃气和燃气具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
五是持续强化燃气安全培训与宣传。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用好新媒体资源和力量,推出更多短视频等群众爱听、爱看、可交流、能互动的宣传产品,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及时推广可复制案例和经验做法,促进交流互鉴,共同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1.08 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