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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2024/03/075628 作者:造价通
导读: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融资协调机制,支持正常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保护购房者权益。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避免盲目抽贷,同时强化开发商责任,确保信贷资金合规使用。这一机制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

为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的房地产企业,支持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建设,并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由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研判市场形势和融资需求,解决融资困难和问题。
协调机制将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和企业情况,提出可给予融资支持的项目名单,并推送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项目,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
对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金融机构不应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而应通过各种方式提供支持。
加强工作统筹和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发放融资提供支持,同时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改善现金流,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增强银企互信。
这一机制的建立,旨在更精准地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推进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措施有助于区分集团和项目公司的风险,从而更有效地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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