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目前,新疆已建成隔震减震建筑5000多栋,隔震减震技术广泛应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住宅楼、公共建筑等建设领域,隔震减震技术推广应用走在全国前列。
新疆处于印度板块和欧亚板块碰撞地带,地震灾害多发频发。2014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减隔震技术应用的通知》,要求位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地震灾后重建阶段的新建3层及以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隔震减震技术设计,鼓励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建筑和位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的其他建筑采用隔震减震技术。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技术范围、技术应用责任主体的责任义务、产品检测管理、工程验收管理、工程维护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6个方面,持续推进隔震减震技术应用发展。对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采购、进场检测、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储存,实施监管。
这些举措不仅提高了建筑的抗震能力,也为新疆的公共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新疆将继续加大隔震减震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建筑的抗震性能,为建设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