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作为我国南方的重要城市,城中村改造一直是城市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为了规范城中村改造行为,保障被改造居民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城中村改造的六大目标,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居住品质、保护历史文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和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为改造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在改造项目的启动程序上,条例要求必须得到改造项目所在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同意,充分体现了民主决策的原则。对于补偿安置方案,如果有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异议,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补偿安置方式上,条例提供了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满足不同居民的个性化需求。同时,条例严格规定了征收补偿的标准必须公开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补偿标准,确保了补偿安置的公平公正。
条例还明确了征收补偿纠纷的处理机制,规定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并赋予了区人民政府的处理权和法院的强制执行权,打通了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为了促进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条例还建立了优惠政策清单制度,为项目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政府性基金支持,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此外,条例强调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在改造地块中按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并鼓励将个人产权房屋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同时保障被改造居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共利益与居民权益的平衡。相信在条例的指引下,广州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将更加有序、高效,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