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涉及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给予“换新购”购房补贴等六大举措,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券等形式一次性发放,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此外,《通知》指出,给予“换新购”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换新购”活动在该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给予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券等形式一次性发放。该补贴与第一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按补贴额度高的执行。
《通知》还要求,实施人才购房补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庆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理委员会)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为了进一步优化住房套数认定,重庆市中心城区居民将个人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原则上个人名下只核减一套。
此外,重庆市还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对按月缴存的,最低缴存期数由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一次性缴存的,缴存资金最低留存期限由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
《通知》还提出,调整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实行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对于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换新购”购房补贴以及人才购房补贴三项政策,重庆市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总的来说,重庆市出台的《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通过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给予“换新购”购房补贴等六大举措,旨在支持家庭购房需求,特别是多子女家庭、换新购家庭和人才购房。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刺激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重庆市也鼓励其他区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这些政策,以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