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广东污水处理费新政出台,推动环保产业升级与创新

2024/11/05642 作者:造价通
导读: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进一步规范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流程,还明确了污水处理费的用途,旨在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高效运行,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之中,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实施细则》强调,污水处理费遵循“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根据其用水量按月缴纳。对于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或个人,若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则可免于缴纳污水处理费。此外,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需由地方发展改革、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共同提出,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确保收费标准能够覆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特别指出,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同时,为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细则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城镇污水处理服务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确保服务费用能够及时、足额支付给服务单位,从而激励服务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此次政策的发布,对于工程建设领域具有深远的影响。首先,它强化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促使更多资本关注环保产业,特别是污水处理领域的投资机会。其次,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再者,明确规定了污水处理费的用途和管理方式,有助于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