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领域,竣工结算是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涉及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还关系到项目的最终成本确定和质量确认。本文将深入探讨工程竣工结算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并提供实用建议,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挑战。
一、合同约定与实际结算的分歧处理
案例分析:
某工程项目完工后,乙方依据变更后的施工图进行了结算,结算总价为1200万元加上200万元洽商变更费用。然而,由于缺乏正式的竣工图和验收报告,且部分材料变更没有签字确认,咨询公司在审计时决定采用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重新计算,导致审定价远低于乙方报价。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判定?
专家解读:
当遇到此类分歧时,首先应当审查双方是否对采用哪种结算方式有过明确约定或签认。如果有,则应尊重原有协议;若无,则需协商确定新的结算方式。对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如果出现工程量增减或内容变更,应按照合同规定调整相应费用,包括材料差价、暂估价以及措施费等。
二、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规避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建筑材料的价格可能会大幅上涨或下跌。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往往希望根据最新市场价格调整结算金额。但是,这需要基于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如果合同中已经包含了风险系数,那么除非有特别说明,否则一般不允许调整材料价格。
为了公平合理地处理这类情况,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规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例如设定一个合理的浮动范围(如±5%),超过此范围则允许调整。同时,也可以参考行业协会发布的指导性文件来制定相关政策。
三、甲供材料的结算规则
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简称“甲供材”),通常会在结算时从总造价中扣除其价值。但需要注意的是,甲供材的实际采购成本与结算价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这部分差额应由甲方自行承担。施工单位有权收取一定比例的保管费用作为补偿。
四、临时设施费及其他固定费用的处理
当工程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中途停工时,临时设施费等固定费用不应按比例下调。相反,考虑到建设周期延长可能导致额外支出,这部分费用应该按照原合同预算金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当然,具体操作还需视合同中有无特殊条款而定。
五、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组价原则
对于招标后新增加的工程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合。比如原基础设计变更为满堂基础,则必须按照现行市场价格重新计算材料成本,并获得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同样地,如果清单项内容发生变化,也应遵循相同的原则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