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项新的工作细则,旨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的更新。这项举措是根据《清远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要求而制定的,目的是更好地推进该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效率,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此次更新工作中,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调了几个关键领域的工作重点。首先是对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或改造,确保其安全、环保以及满足居民的使用需求。其次,考虑到老龄化社会的需求,将积极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以实现无障碍通行。此外,供水设施设备也将得到更新,包括水厂内各种机械设备的升级,这将有助于提升供水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建筑施工设备方面,将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化设备,鼓励采用新能源和技术先进的工程机械,促进智能建造的发展。最后,对于建筑节能改造,清远市将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不符合能效要求的建筑设备进行更新,从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为了确保这些目标能够顺利达成,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其中,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时,还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信息统计和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内,清远市将在改善民生、增强城市功能和服务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此举不仅有利于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还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随着这些政策的有效落实,预计会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如电梯制造、节能环保技术、智能建造等,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这也反映了政府在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方面的决心和行动力。
原文如下: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细则
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建〔2024〕52号)要求,为更好推动我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和需求,结合我局实际,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设施设备、施工设备、建筑节能等更新改造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更新改造清单,对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牵头,质量安全监督科配合)。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工作,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针对加装条件成熟的纳入电梯加装清单,制定电梯加装实施方案。在工程施工不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同时,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房产管理科牵头,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质量安全监督科、科技设计科配合)。
(三)供水设施设备更新。结合清远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自来水厂内设备更新包括水厂水泵系统更换、电气设备更新、加药设备优化、检测及自控设备升级、闸阀、市政消防供水设备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更新等(市水利局牵头、住建局配合)
(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等规范要求,全面摸排房屋市政工地、预拌混凝土厂区内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建立设备更新清单,推动建筑施工设备更新。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科牵头,科技设计科、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配合)
(五)建筑节能改造。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GB 55015)等国家及行业标准,摸排改造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科技设计科牵头,房地产市场管理科、质量安全监督科配合)。
三、工作专班
为有力推进设备更新工作顺利开展,明确责任,决定成立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备更新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
组 长:段 军 局长
副组长:卢昌耀 副局长
成 员:黄玉简 办公室主任
苏展强 科技设计科科长
何容娣 房产管理科科长
周 多 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科长
张秋旺 质量安全监督科科长
张 斌 消防科科长
郑文献 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洪 亮 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站长
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在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洪亮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运行期间如有人员变动,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动。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分类确定更新改造任务清单,明确2024年及到2027年工作计划。
(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项目库。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对照改造要求,进一步加强摸底排查,系统谋划项目、储备和申报。
(三)持续跟踪评估,不断总结完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各地要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