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韶关市芙蓉新城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借款签订仪式在韶州宾馆举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蕾,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吕洪清,代市长骆蔚峰,副市长王青西等出席签约仪式。
据了解,为解决农民安置问题,实现芙蓉新区开发和谐推进,韶关市积极推进芙蓉新城农民房建设工作,该项目已纳入我省棚户区改造范畴。经多番努力,韶关市芙蓉新城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成功获得了国家开发银行15.6亿元授信支持,并落实了总借款合同签订条件和分项目芙蓉村安置房工程借款放款条件。
签约仪式上,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建鑫投融资发展有限公司、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三方代表分别签订了15.6亿元的《韶关市芙蓉新城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总借款合同》,以及3.7亿元的《韶关市芙蓉新城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芙蓉村)人民币资金分借款合同》。这将帮助我市破解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促进芙蓉新区开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对我市和谐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