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沥青面层施工,必须在承包人对下承包层整修好,并且已做好精确放样而全部工作都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检查和批准的下承层上施工。
2、沥青面层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的规定。监理工程师试验室应对进场的沥青材料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上。
3、承包人在开工前至少28天,将推荐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在拌合厂(场)所生产的混合料试样及其组成材料等的详细说明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做对比试验及审批。监理工程师批准配合比或提出修改参考意见,交由承包人进行试验路施工。
4、根据设计和图纸的规定、有关技术规范审核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标准。
5、检查施工机械的数量规格、品种、功能、试运转情况是否能确保施工的正常运行。
6、检查面层的施工条件,安全措施是否已全部具备和落实。
河南甲级监理公司了解到承包人应做好试验路。试验路段铺筑,取得松铺系数、摊铺机行走速度、碾压遍数等控制指标,检验人、机、料的配合是否合理,为正式施工提供依据。承包人推荐的配合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用于试验路成功,则将此配合比做为施工混合料比的依据,施工中任何有关配合比的变动,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该试验路也应做为工程的一部分验收,如有任何一部分不合格,应总结经验改进。已铺筑的试验路由承包人自费修整到合格或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