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1)从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土地供给、环保约束、财税分配、民生保障、舆论引导、干部实绩考核等方面的体制机制。
(2)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3)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4)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使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5)继续深化财税、价格、投资和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6)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