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遍布国内众多城市的棚户区,一直是民生工作不可规避的课题。然而,棚户区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改造难度大,一直被称为“难啃的硬骨头”。
民之所盼,政之所为。自200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新常态下,湖北省宜昌市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诸多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破解了一个个棘手问题。
九大片区五年完成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宜昌市政府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市房产管理局牵头的工作班子,精心编制了《宜昌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年2017年)》,认真制订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照“一年起步、三年提速、五年完成”的思路,确定了九大片区、72个项目。
各县市区政府、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宜昌基地管理局积极落实改造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建立责任链条,形成了“全市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推进格局。通过实行“三单”催办制和“周报告、月调度、季观摩、年总结”的推进机制,与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市征迁拆违领导小组进行对接,考核并深度督办征收任务。
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后,宜昌市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推动形成了棚户区改造的内生动力,确保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科学改造立足长远
大拆大建的旧式棚户区改造,必然导致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环境保护。为此,宜昌市坚决不在棚户区改造中搞“一刀切”,而是立足老城实际,创新思路,制订了降低棚户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增加棚户区基础设施和开敞空间的“两减两增”举措:对房屋破旧、功能不齐、公用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突出、毫无保留价值的建筑及片区,进行“拆除重建”;对具有典型历史文化特征、有一定保留价值的老旧建筑及历史街区和特色街区,坚持“改建结合”;对拆除后不再具备开发条件的建筑及片区,实行“只拆不建”,拆除后只建设街头绿地、停车场等公益设施。
市区的环城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处老城区中心,是古夷陵文脉所在地,重建会损坏其历史价值。对此,宜昌市提出了“改建结合、修旧如旧”的保护性复建方案,将其改造成为集餐饮、旅游、娱乐、办公功能及文化特色于一体的大型历史风貌商业区。
惠民征收细致服务
历来征地拆迁难,拆迁过程中的群访事件和治安案件屡有发生。为了从根本上破解征迁难的困局,宜昌市出台了一系列棚户区改造补偿保障政策,确保将惠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宜昌市出台的征收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给予补偿;对安置房销售实行政府限价管理,平均售价比同地段同类商品房市场价低20%;对从多层建筑搬迁到高层建筑的,根据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实际状况,给予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 12%的公摊面积补助;对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给予评估价基础上浮20%的补偿。
在具体落实房屋征收上,宜昌市房产管理局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延伸征收工作服务链条,主动为被征收群众提供子女上学、低保申请、房屋更名等人性化服务,促进棚户区改造“征得快、迁得好”。城区白沙路棚改一期项目379户在两个月内全部签订协议,学院街棚改项目不到1个月就完成了60%的征收工作,为棚改项目建设争取了时间、赢得了主动。
安置先行质量争优
好的地段,棚改的可预期受益更有保障,银行的贷款风险系数会降低,审批的难度也会降低。在安置房选址上,宜昌市坚持“五个舍得”的理念,即舍得拿优质的地块、舍得拿基础条件好的地块、舍得拿配套条件相对比较好的地块、舍得拿避免二次征收的地块、舍得拿城市总体规划中能用的地块,对安置房予以优先选址和建设。
珍珠路三江园安置房项目就位于这样的地块。它东临樵湖岭小学、西临西陵区人民政府,10分钟可步行到葛洲坝中心医院和沿江生态景观廊道。
在安置房项目建设上,宜昌市积极推行“大标段、大企业、大包干”建设新举措,确保了安置房项目落地快、开工早、配套全、品质高。目前,全市已开工建设安置房52514套,基本建成10252套,今年已分配4686套,形成了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建设格局。全市在建的安置房规模可以满足未来3年5年被征收户的安置需求。
探索新路货币补偿
今年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再次强调了棚改工作对民生、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稳定、城市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这给了宜昌更大的启示:唯有主动而为,探索棚改新方向,才能在新一轮棚改浪潮中抢抓机遇。
过去,安置房主要由各级政府自建,棚改实行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相对于“政府建房,居民住”的传统安置模式而言,如果能将棚改与解决存量商品房结合,不但可加快安置速度,也能使资金迅速回笼,将对盘活地方经济起到重要作用。
于是,创新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房源,成为宜昌市房产管理局今年棚改工作的新亮点。
4月,宜昌市出台了筹集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的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申报项目楼盘商品房,市房地产业协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纳入安置商品房房源库。
5月18日,宜昌市棚改安置商品房交易平台正式对外开放,方便棚改项目中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主选购商品房。至此,宜昌市棚改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有数据显示,2014年,宜昌市实施棚户区改造52792套(户),任务完成量是2013年的11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改造任务。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盛赞宜昌棚改融资工作成绩突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尹维真肯定了宜昌棚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宜昌经验可看、可学、可复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宜昌经验”,以其建设性的规划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创造出了棚改新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