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的优点在于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意见》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型住区的要求。在城市低洼易淹易涝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同时考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与排水设施能力建设两项措施并举。另外,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也要率先践行生态优先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减少建筑和广场的硬质铺装面积,推广使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和下凹式绿地广场,规划用地面积
据了解,省内镇江、昆山两地已经开始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先行先试,其中镇江获得了3年12亿元的国家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