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狠抓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贯彻执行力度。深刻认识省政府制定出台《意见》是破解我省供热计量改革滞后难题的现实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供热计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视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做好供热保障,确保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二要强化供热计量工程监管闭合管理。供热计量工程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重点把好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等重要关口,尤其是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环节,要进一步落实日常工作职责,完善制度,确保供热计量工程监管闭合管理落到实处。
三要严格落实供热单位主体责任。各级住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供热计量不欠新帐”的原则,加大对责任主体履行供热工程设施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职责的监管力度,杜绝不装表、装劣质表、装“假表”和不按期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管理的行为。同时,要以此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落实工作,按《意见》规定的时间要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