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澄海区住建局召开房地产开发工作会议,宣传贯彻《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下称《条例》)和部署布置近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任务。局领导、职能股室和区房产管理局、区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区房产交易所及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条例》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并严格贯彻执行。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特别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行为、炒卖楼花及违规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等,防止出现“烂尾楼”及哄抬房价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进一步建设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促使房价平稳,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