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的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但以前年度累积的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⑵提取法定公益金
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当年实现净利润的5%-10%.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