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通过无生产负荷的系统运转与调试以及观感质量检查合格,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报告;隐蔽工程、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试验及检验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观感质量综合检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等记录。
3.观感质量检查包括:风管。及风口表面及位置;各类调节装置制作和安装;设备安装;制冷及水管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支、吊架型式、位置及间距;油漆层和绝热层的材质、厚度、附着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