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适合城市轨道交通BT模式的运作方式为直接施工型BT.一方面,政府应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另一方面,招标前政府授权单位做好工程范围内的征地及房屋拆迁工作,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投资人为具有相应融资和建设能力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及对投资人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项目公司与投资人签订BT投资建设合同,投资人组建BT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人将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人的融资和建设费用。政府在BT项目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与协调,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