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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建规局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规范建设规划行为

2015/08/061131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汉中市建规局举办全市建设规划系统2015年度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特邀汉中市委“‘法治汉中’走基层”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讲师潘菲菲,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解依法行政等法

讲座现场

近日,汉中市建规局举办全市建设规划系统2015年度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特邀汉中市委“‘法治汉中’走基层”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讲师潘菲菲,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解依法行政等法律知识。

潘菲菲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大量的数据与鲜活的事例,从三个方面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要点进行了解读,深入浅出,以案释法,使大家在较短时间内既有了直观了解,更有了理性认识。

讲座结束后,该局党组书记郭峰指出,开展这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既是汉中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法治汉中’走基层”宣讲活动的要求,也是全局系统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法治伴我行”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是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的迫切需求。他要求,全系统上下一是要组织全体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对本次讲座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带着问题,深入思考,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对照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建设规划工作行为;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执法公开,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阳光行政”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规划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据了解,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幅度较大,针对现实中反应强烈的“立案难、审案难、执行难”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扩大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诉讼立案、管辖、审理、执行等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重要内容,将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带来深远影响,也使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面临新要求和新挑战。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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