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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开展青海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培训的通知

2015/08/053033 作者:佚名
导读: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青海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培训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青建工〔2015〕262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青海省建筑市场

监管信息系统培训的通知

 

西宁市建委、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推进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并在海东市进行了试运行。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决定分批开展“信息平台”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信息平台”中资质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质量检测)、招投标管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业务系统的操作使用。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西宁市、海北州、海南州及所属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培训时间:2015年8月11日-12日(上午9:00,下午14:30开始上课)。

第二批: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及及所属各县(市、行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培训时间:2015年8月13日-14日(上午9:00,下午14:30开始上课)

培训地点:青海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市南川西路 96 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

各市(州)、县(市、行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资质审批、中标登记、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等业务的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使用信息系统办理各项业务是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具体操作人员全员培训。

(二)自2015年8月20日起,各建设类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办理资质业务、建设单位新申请办理中标登记、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备案等业务,必须通过“信用平台”办理。省厅将建立“信用平台”使用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地使用“信用平台”办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信用平台”办理业务的地区进行通报。

(三)请各地于2015年8月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负责业务、联系方式)报省住房城乡建筑业监管处,省厅将根据名单建立登录账号,没有账号的人员禁止使用系统办理业务。

(四)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唐晓剑 电话:0971-6146181

邮箱:365674412@qq.com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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