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对外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有效缓解停车供给不足,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这个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
意见明确,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