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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县启动建设领域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

2015/08/131155 作者:佚名
导读: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县情,出台《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在建设领域全面开展以控制建筑扬尘污染为主要内容的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助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县情,出台《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在建设领域全面开展以控制建筑扬尘污染为主要内容的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

立整治机构。为确保实现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全覆盖,该局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调度指挥,定期检查督办,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明确整治重点。本次住建系统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工地、市政道路工程、天然气管道工程、园林绿化建设及管养、预拌混凝土企业等六个方面,重点对施工现场围挡、裸土覆盖、车辆冲洗、道路硬化、材料堆放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整治职责。建设单位对建设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建设工地内所有参建主体,开展工地内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扬尘管理等工作;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在各个施工环节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扬尘控制措施。

严格整治措施。在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局注重加大对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强行入轨。工程开工前,严格审查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扬尘治理工作不达标的坚决不予开工;工程开工后,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督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一旦发现扬尘整治工作不到位,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查施工单位整改到位。施工现场出现严重扬尘污染或限期内未将扬尘污染整改到位的,将下达停工通知书,督促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经济处罚和记不良行为记录。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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