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在回填土和软弱地基上安装钢支顶前要夯实填土。在其上铺通长木垫板(枋)以满足承载力要求,并采用有效排水措施,防止钢支顶下沉。
⑵可调钢支顶高度超过3.5m时,要求设置钢制水平拉杆,按钢支顶高度每2m设置,水平拉结杆端要与坚固物连接或采用剪刀撑加固。
⑶在混凝土浇筑中,若发现模板及支撑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浇筑作业,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固。
⑷在拆除可调钢支顶时,禁止随意抛掷可调钢支顶,防止高空落下。
⑸可调钢支顶或者辅助支顶接长使用时,螺栓式的必须用直径相称螺栓(≥9mm)4处紧固;对辅助支顶插入式的必须插到根部( 插入不少于200mm)。
⑹可调钢支顶的接长使用仅限于2条, 不可做3条及3条以上的接长使用。
3、产品保护
⑴使用后拆卸下来的钢支顶,要将有损伤的挑出,重新维修,严重损伤的要剔除更换。
⑵所有支顶螺栓、内(外)管件粘有混凝土以及锈斑等应清除干净,用后上油保养。
⑶保管时,原则上分类竖放,平放时要整齐迭置,不可过高。
⑷搬运时,钢支顶应缩到最短尺寸,运输中支顶不得堆重物,搬运时不能投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