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公路建设,由联邦政府全额出资,或与各州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建成后交州以及地方政府进行养护和管理,联邦政府只进行宏观调控。在机构设置上,联邦政府成立了联邦运输部,总部设在华盛顿,各州分别成立了区域性办公室。联邦运输部内设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公路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管理,其人员由联邦运输部和各区域性办公室共同组成。
美国养护管理机构和养护作业机构的职责权限,不是根据公路等级来确定,而是按照地理或行政区域来划分。管理机构除了进行路产、路政管理、巡视公路以外,还要负责计划、技术、财务,质量、环境的管理。管理机构往往把养护工程承包给私人养护公司,管理机构以业主的身份负责承包工程的谈判,并监督合同执行和验收工作。
由于美国经济较发达,路网形成较早,现有公路服役时间较长,部分路段逐渐出现老化现象,导致养护管理成本不断增加。针对这种状况,近几年美国逐步推行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建设推广专业化的公路养护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做好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并承担公路小修工程的实施。
英国的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设置,是根据公路等级和功能的不同,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运输部、公路署和地方公路管理部门。公路养护资金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运输部负责全英综合运输网,为了借鉴私营机构的管理模式,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1994年成立了公路署,负责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的规划、建设与养护管理,其他道路由郡议会和大都市当局负责。公路署成立后,对全国路网按北部、中部和南部三大区进行重组,同时把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分为24个区进行管理,每个区设立一个直属于运输部的区公路局,负责本区的公路养护管理。区公路局又通过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形式,将干线公路分段委托给所经县、郡、市的当地政府作为其养护代理,负责各辖区内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
英国各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是进行公路养护的技术、财务和合同管理,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所有养护作业和专项路况检测,均通过招标委托承包商或专门的技术公司完成。为了规范公路养护招标工作,强化合同的监督与管理,运输部编写了自己的公路养护合同文件范本,招标和评标的具体工作由养护代理按照运输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养护代理在养护施工合同中处于业主的地位。
日本的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实行三级垂直管理体制,自上而下分别是国土交通省、公路局、道路公团,但三者性质不同。日本的公路根据建设投资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家管理的公路和地方管理的公路。根据建设资金来源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免费)公路和收费公路。国土交通省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公路进行宏观管理。公路局是国土交通省下设的专业职能局委,专门负责公路的规划、开发和管理。道路公团则是专业化的公路承建和运营机构,无论是政府投资的公路,还是通过贷款实施的收费公路,均由道路公团进行建设,并具体负责建成后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
道路公团总部下设有区域性的管理局,除承担辖区内公路的改建、大修任务外,还负责公路的日常养护,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维修;区域性管理局以下,又设有公路管理事务所,是具体从事公路管理和养护的基层单位,相当于中国的道班(养护中心),一般按路线设置,每隔50-70公里设置一所。
日本的公路养护工作分为日常养护作业和定期养护作业。日常养护主要包括公路的检查、清扫、绿化、小型维修和冬季除雪,类似于中国的公路小修保养;定期养护作业主要包括公路桥梁及构件喷漆,改善路面、更新设施等,在中国属于公路安保工程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