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形基础的平面尺寸,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上部结构布置、地下结构底层平面及荷载分布等因素,按现行国家标准《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 6—2011)的有关规定确定。当需要扩大底板面积时,宜优先扩大基础的宽度。当采用整体扩大箱形基础方案时,扩大部分的墙体应与箱形基础的内墙或外墙连通成整体,且扩大部分墙体的挑出长度不宜大于地下结构埋入土中的深度。
(1)箱形基础的内、外墙应沿上部结构柱网和剪力墙纵横均匀布置,当上部结构为框架或框剪结构时,墙体水平截面总面积不宜小于箱基水平投影面积的1/12;当基础平面长宽比大于4时,纵墙水平截面面积不宜小于箱形基础水平投影面积的1/18。在计算墙体水平截面面积时,可不扣除洞口部分。
(2)箱形基础的高度应满足结构承载力和刚度的要求,不宜小于箱形基础长度(不包括底板悬挑部分)的1/20,且不宜小于3m。
(3)箱形基础的底板厚度应根据实际受力情况、整体刚度及防水要求确定,底板厚度不应小于400mm,且板厚与最大双向板格的短边净跨之比不应小于1/14。底板除应满足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的要求。
(4)箱形基础的墙身厚度应根据实际受力情况、整体刚度及防水要求确定。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内墙厚度不宜小于200mm。墙体内应设置双面钢筋。竖向和水平钢筋的直径均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除上部为剪力墙外,内、外墙的墙顶处宜配置两根直径不小于20mm的通长构造钢筋。
(5)箱基上的门洞宜设在柱间居中部位,洞边至上层柱中心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2m,洞口上过梁的高度不宜小于层高的1/5,洞口面积不宜大于柱距与箱形基础全高乘积的1/6。墙体洞口周围应设置加强钢筋,洞口四周附加钢筋面积不应小于洞口内被切断钢筋面积的一半,且不应少于两根直径为14mm的钢筋,此钢筋应从洞口边缘处延长40倍钢筋直径。
(6)箱基顶板厚度不应小于200mm。
(7)底层柱与箱形基础交接处,柱边和墙边或柱角和八字角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50mm,并应验算底层柱下墙体的局部受压承载力;当不能满足时,应增加墙体的承压面积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