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在硬化过程中,如果不产生不均匀的体积变形,没有产生裂缝、弯曲等现象,则称为体积安定性合格;如果水泥硬化后体积产生了不均匀变化,造成有害的膨胀,将使建筑物开裂,甚至崩溃,则称为安定性不合格。此种水泥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如果水泥中含有过多的游离氧化钙或氧化镁,特别是颗粒较粗,而且在工厂的存放时间又较短时,就会产生安定性不合格的现象。因为这种过火(1000℃以上)的氧化钙与氧化镁没有完全经过充分熟化,本身水化很慢,在水泥凝结以后即在有水泥石约束的条件下才开始水化,产生体积膨胀后,就会形成开裂现象。此外,如果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过多时,会生成硫铝酸钙,体积膨胀,也将造成安定性不良。
检验水泥安定性,按GB/T 750-1992进行。检验过程是采用标准稠度的水泥净浆进行,将其制成一定形状的(直径70~80mm,中心厚约10mm,边缘渐薄)试饼,放入沸煮箱内沸煮4h,如煮后的试饼经肉眼观察未发现裂纹,用直尺检查也无弯曲现象时,则称为安定性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安定性的检验方法除了上述试饼法之外,还有雷氏夹法和测长法等。后两种方法虽然具有定量的数值界限,但方法复杂,复演性也差;而试饼法则具有设备简单、操作方便、反应敏感,而且观察直观、复演性好等一系列优点,所以至今仍列为国家标准方法。
沸煮法只能裣查出游离氧化钙的破坏作用。由于过火的氧化镁比过火的氧化钙水化速度更慢,因此用沸煮法不能发现由氧化镁所引起的不安定性,只有通过高温、高压的压蒸试验,才能判断这种现象。而三氧化硫所引起的不安定性,只有采用冷饼法、水浸法才能进行检验,即将试饼放在20℃±3℃的水中养护28d后,检查是否有不安定现象。因为当温度超过60~70℃时,将不能形成产生体积膨胀的硫铝酸钙。
由于国家标准中已对氧化镁及三氧化硫含量作了限量规定,故压蒸法及水浸法两项检验一般可以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