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配管时。管路应沿建筑物表面横平竖直敷设,但不得在锅炉、烟道和其他发热表面上敷设。
(2)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管路允许偏差值,在2m以内均为3mm,全长不应超过管子内径的1/2。
(3)暗配管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力求管路最短,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4)敷设塑料管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并应采用配套塑料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配件。
当塑料管在砖墙内剔槽敷设时,必须用强度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厚度不应小于15mm。
(5)塑料管进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或配电箱内,应加以固定。
钢管进入灯头盒、开关盒、拉线盒、接线盒及配电箱时,暗配管可用焊接固定,管口露出盒(箱)应小于5mm;明配管应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露出锁紧螺母的丝扣为2~4扣。
(6)埋入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保护管,为保证暗敷设后不露出抹灰层,防止因锈蚀造成抹灰面脱落,影响整个工程质量,管路与建筑物、构筑物主体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7)无沦明配、暗配管,都严禁用气、电焊切割,管内应无铁屑,管口应光滑。
1)在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管口,管子连接处及不进入盒(箱)的垂直敷设的上口穿线后都应密封处理。
2)与设备连接时,应将管子接到设备内,如不能接人,应在管口处加接保护软管引入设备内,并须采用软管接头连接,在室外或潮湿房屋内,管口处还应加防水弯头。
(8)埋地管路不宜穿过设备基础,如要穿过建筑物基础,应加保护管保护;埋入墙或混凝土内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5mm;暗配管管口出地坪不应小于200mm;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管路,排列应整齐,管口应高出基础面不小于50mm。
(9)暗配管应尽量减少交叉,如交叉时,大口径管应放在小口径管下面,成排暗配管间距应大于或等于25mm。
(10)管路在经过建筑物伸缩缝及沉降缝处,都应有补偿装置。硬塑料管沿建筑物表面敷设时,在直线段每30m处应装补偿装置。